省内异地、省外人员需要到自己办理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或者学校片区所属的派出所去补办!
办理条件:《居民身份证》丢失的中国公民
办理材料:
省内人员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以下情形应回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实、完结后办理:
(1)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的
(2)疑似双重户口、虚假户口未处理完结的
(3)因整容等原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原身份证不在我省申领的。
2.公民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上的,另需提交本人以及家庭户户内成员在本设区市市辖区、县(市)内无其他住房的承诺。
省外人员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证明材料之一(居住证或暂住登材料;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资料;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当事人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内无房承诺,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办理流程:
直接到就近派出所办理。可先在网上预约。
网上预约流程如下:
关注【厦门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户政预约】(或直接点此进入)。
(1)新用户需要注册。
(2)注册后登录。
(3)登陆后,选择【我要预约】。选择对应的业务,填写预约时间、地点等信息。
(4)直接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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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省内人员承诺时限为受理后2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受理后60个工作日;省外人员为受理后60个工作日
注:办理身份证加急业务自办理手续后10个工作日即可拿到证件
办理费用:每证收取40元工本费(加快证件邮费21元或派出所自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