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么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办事由
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个人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如何开具证明
(一)网上办理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持广东全省无犯罪记录证明线上开具,并支持邮寄到家,全程无需出门即可办理。
操作流程:
STEP 1:在粤省事常用服务页面选择“户政(治安)”——再点击“其他服务“中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STEP 2:阅读办理须知,点击“开始办理”,并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STEP 3:根据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持居住证非本地户籍人员,需要上传身份证和居住证)。
STEP 4: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可提交申请,后续可留意审核结果推送通知。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成功,可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个人中心-办事记录查看办理进度,并关注“粤省事”公众号获取通知。
关联“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证照
已经签发“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小伙伴还可以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首页“我的证照”进入关联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证明!
(二)线下办理
如市民需要线下办理,可直接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广东省户籍公民
凭居民身份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原本省户籍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办户籍在广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暂住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在校国内学生
凭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就读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线下办理如无特殊情况
当天即可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