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渠道
(一)银行代扣。
(二)线上缴费: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粤医保”“粤省事”或“支付宝”的“城乡居民社保缴费”缴纳医保费,具体操作指引扫描下方二维码。
(扫码查看操作方法)
(三)线下缴费:到全市各镇街政务服务大厅税务部门前台办理缴费。
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统一按年征收
参保申请期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缴费期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参保缴费方式
(一)已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按缴费标准在原扣费银行账户存足2025年度全年医保费用,以便扣缴,可登录“粤税通”小程序查询是否扣费成功。未绑定银行卡扣费或代缴不成功的,请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粤税通”小程序自行清缴。
备注:
①“粤税通”小程序查询是否扣费成功步骤:微信内搜索“粤税通”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
②“粤税通”小程序自行清缴步骤:微信内搜索“粤税通”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为本人代他人缴费。
(二)首次或重新参加居民医保,请于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到就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三)困难群体的居民:困难群体(含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及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由各镇街医疗保障职能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规定应当由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由资格认定地所在镇街财政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