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购房款总额1.5%
补贴对象: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泰州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泰州籍在外工作人群。
补贴申请时间:2024年2月1日—2025年6 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补贴申请材料:
1.填写《泰州市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申请人须为购房者,有多个共同购房者的,需签署《授权委托书》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并根据拟 申请购房补贴类型,提供相应资料。
点击下载word版:泰州市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点击下载word版:授权委托书
2.购房者身份证及户口簿(如有多位购房者,至少1位为泰州籍外市工作人员);
3.抵扣首付的提供《签约合同内容确认单》/不抵首付的提供网签备案合同及本人银行卡;
点击下载word版:签约合同内容确认单
4.在外市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及连续近三个月 缴纳社保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工资发放凭证)。
外市工作证明仅用于办理《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 康发展的通知》(泰建发〔2024〕126号)中“返乡购”补贴的 申请手续,不作为我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等。
点击下载word版:外市工作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核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补贴申请流程:
补贴申请地点:
补贴发放时间及方式:
1.购房人缴纳契税后方能享受购房补贴。
2.补贴实施分批兑付。
第一批次预计在2025年3月份发放, 兑付2024年3月31日前受理的购房补贴;
第二批次预计在2025年 二季度发放,兑付2024年9月30日前受理的购房补贴;
第三批次 预计在2025年三季度发放,兑付2024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购房补贴;
第四批次预计在2025年四季度发放,兑付2025年6月30日前 受理的购房补贴。
3.购房补贴资金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由市财政局将预算经费拨付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拨付至相应的开发企业或为抵首付款的购房人。购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先行垫付,年终按实清算,按照市区财力增量分享比例 分担。购房补贴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发放工作结束后,结余资金 全部缴回财政。
其他事项
1.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的,须承诺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 真实、合法、有效,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自愿承担 一切法律责任。
2.若发生退房情形,购房补贴金额需按原路退回。
3.未尽事宜,由发文单位会商解决,发文单位享有政策解释 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