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天津未成年投靠落户条件
夫妻一方为天津市户籍公民,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的,可以提交材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特殊情形除外)
小编提醒:即使没有天津市户籍,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也可以在天津上小学和初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天津市居住证
2、居民户口簿
3、天津市合法固定居所证明
①居住在自有住房的:自有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也可作为证明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房屋租赁协议及《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
③居住在本市居民自有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以及房屋所有人同意居住的证明
④居住在单位(学校)内部的:单位(学校)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副本)及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4、天津市务工就业证明
①自己开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和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②在单位工作的: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③灵活就业人员: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5、儿童预防接种证(天津市或户籍地均可,具体要求听从入学学校通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