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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汉中居民医保缴费开始了吗(汉中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7 23:35:41
The Beginning

  开始了!

  一、集中缴费时间

  更新时间:2022.2.8

  陕西省城乡居民2022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于去年12月底结束。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为保障城乡居民应参尽参正常享受待遇,经研究决定,延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延长缴费时间从2022年1月11日至2月28日,缴费渠道为原集中缴费期渠道不变。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的次月起。

  二、缴费对象

  (一)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未纳入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非我市城乡居民户籍的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我市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城乡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也可在我市参保。

  (二)我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原则上整体参保。

  (三)我市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四)原城镇集体企业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农民工和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医保,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可参加居民医保,但不得重复参保。

  (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稳定就业后,应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同时按规定退出居民医保。除上述三、四、五条涉及的人员外,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居民医保。

  (七)在集中缴费期出生的新生儿需在出生90天内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在新生儿户籍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办理2022年度参保缴费手续,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缴纳当年的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一)2022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含持居住证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90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58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二)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的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卫健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和伤残家庭)由县区财政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需缴费。

  (三)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A档、乡村振兴部门认定返贫致贫人员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50%资助,个人缴费160元。

  (四)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由财政给予定额补助150元,个人缴费170元。

  (五)卫健部门认定的农村独生子女或者双女户父母及18周岁以内子女参保个人缴费需先个人全额缴费,政府对其个人缴费的补助由卫健部门直接兑付给个人。

  (六)同时有两种及以上资助参保政策,按其中资助标准最高的执行,禁止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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