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望城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啦!以下是申请指南,供大家参考。
一、申领对象:
1、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2020年7月1日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除外),不合符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3、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不合符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在望城区有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现处于失业状态;
2、失业前最后工作单位参保地为望城区;
3、申请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
4、申请时不属于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已办理过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5、失业保险无欠费、个人账户唯一。
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申领,无需办理失业登记。
四、申领方式
申领方式:望城区失业补助金采取全程网上、手机APP经办,现场咨询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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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准和受理期限
望城区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月,除待遇停发情形外,待遇期限统一为6个月,受理期限不得超过2020年12月31日。
六、待遇发放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当月申请次月发放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或本人长沙银行卡(系统无法成功读取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账号的,需提供本人长沙银行卡账号)。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不得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核减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七、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①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③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④应征服兵役的;⑤移居境外的;⑥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⑦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八、其他
1、在业务审核系统内无法自动采集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信息的人员需提供个人长沙银行卡号。
2、疫情期间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传染,建议优先采取网上申领和手机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