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本级失业补助金申请采取全程网上、手机APP经办,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以下是领取条件及流程。
一、保障对象及市本级标准
1.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2.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2020年7月1日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除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3.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二、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在市本级(含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有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现处于失业状态;
2.失业前最后工作单位参保地为市本级;
3.申请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
4.申请时不属于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已办理过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5.失业保险无欠费、个人账户唯一。
三 、申请流程:
1、网站申请:
第一步:登录www.cs12333.com;
第二步:进行注册,点击用户按钮,进入个人注册页面,如实填写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
第三步:进行申报,从www.cs12333.com页面,点击“失业补助金”图片,进行申报;
2、手机申领。
第一步:下载长沙人社APP;
第二步:进行注册,如实填写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进行注册;
第三步:进行申报,手机页面点击“失业补助金”;
3、现场咨询。
携带个人身份证,可就近至任一经办机构进行咨询办理。
①芙蓉中路一段669号市人社局一楼经办窗口;
②岳麓区金星路市政府二办政务中心经办窗口;
③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区政务服务中心经办窗口;
④天心区湘府中路258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⑤雨花区朝晖路499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⑥开福区盛世路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经办窗口;
⑦岳麓区金星北路51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经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