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石家庄市日前印发的《关于高质量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石家庄调整“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支持标准。深化实施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在3年支持期内,每年给予的专项资助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吸引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来我市创业发展,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市科技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启动了2018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补贴、创业贷款贴息补助和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申报。
申报上述补贴者,须持有我市人才绿卡(A卡)的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市场前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并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创办企业在石家庄市区、正定县(正定新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进行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
申报人获得人才绿卡前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石家庄市无房产且无房产交易;申报人获得人才绿卡之后在市区内购买商品房为首套本人名下的商品房;租赁住房的为持卡人自住使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