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8日至10月16日
客观题考试时间:10月16日至10月17日
10月25日司法部将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11月21日将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防疫须知
市司法局发布《重庆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告知书》中提醒考生,从10月2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连续14天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m.cq.bendibao.com/news/www.moj.gov.cn)报名系统“考生每日健康打卡”页面,完成信息填报。同时从10月8日至10月16日登陆司法部网站(http://m.cq.bendibao.com/news/www.moj.gov.cn)准考证打印页面,签订《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提供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渝康码”核酸检测结果)。
考生还要在考前申领“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查看显示状态。如“渝康码”和“行程卡”出现非绿码状态,本人应迅速查明原因,立即向考区司法局报告,由考区司法局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考生考前自测体温异常(≥37.3℃)的,应当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提前联系考区司法局进行信息登记,考试当日体温仍然异常(≥37.3℃)的,持发热门诊就诊记录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疫情防控组工作人员带至专用隔离考场参考;考试当日,考生进行体温检测时异常(≥37.3℃)的,经适当休息复测后,体温仍异常(≥37.3℃)的,由疫情防控组工作人员带至专用隔离考场参考;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考生,经专业评估,认定可以继续完成考试的,安排到专用隔离考场参考。
考试准备
市司法局还提醒考生,考试当日应当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本人考试当日“渝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考生考前入场和考后离场阶段,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及进入考场监考老师检查时摘下口罩外,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核酸检测报告;备足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及手消毒剂等个人用品。为了健康安全参考,建议考生考前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前往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非必要不离渝,以免因疫情因素影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