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1年第一期积分落户准迁证发放指南
一、发证时间
《准予迁入证明》将于2021年6月16日起20个工作日内陆续发放。
二、发放方式
《准予迁入证明》通过EMS邮政速递方式邮寄至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预留的收件地址,请保持预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
三、信息修改
《准予迁入证明》登记信息如有误,申请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以及信息变更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以下地点进行修改。
(一)落户在市区的申请人《准予迁入证明》修改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48号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22-23394772,022-24538075
(二)落户在滨海新区的申请人《准予迁入证明》修改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积分落户公安窗口。
咨询电话:022-66897743
四、常见问题
(一)收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如何办理户口迁津?
答:首先,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
(二)《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答:《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天,请您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户口迁移。
(三)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没有“务工”选项,怎么办?
答: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如没有“务工”选项,可以选择“其它”选项。
(四)为维护积分落户申请人合法权益,防止非法中介损害申请人利益,公安机关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办理积分落户过程中不要轻信以盈利为目的的户口帮办网站,提高警惕,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