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2020年2月15日发布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个人的可贷额度通过以下计算公式计算:
可贷额度=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贷额度分别计算后累加。有下列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本办法第十条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一)购买装配式住宅。
(二)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
(三)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装配式住宅、特色人才依照本市相关实施办法及配套细则进行认定。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除应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外,还应不高于提前还款的金额。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30年,但不得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终止年限,共同借款的按其中贷款期限较长的确定。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