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参保范围
(一)南京市户籍居民
1、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2、年度内的退役士兵、职工医保中断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
3、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非南京市户籍居民
1、持本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医保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未成年子女”);
2、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其持本市居住证的未成年子女;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4、《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5、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在宁台胞。
(三)准新生儿。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四)大学生。在宁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关于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参保居民在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缴纳次年度医保费:
1.是网上缴费。通过“我的南京”APP、“自然人网厅”APP,或者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缴费。
2.是柜面缴费。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含溧水农商银行、高淳农商银行)柜面缴费,或者通过参保缴费登记所在区税务局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3.是银行代扣。委托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含溧水农商银行、高淳农商银行)代扣代缴。按规定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本人已建立居民医保代扣关联关系的上述银行卡中,由银行统一代扣。
说明:如果参保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或居民医疗保险中的一项险种,并采用银行扣款方式缴费,新参保的另一险种,参保人如仍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缴纳费用,需继续沿用上一险种的扣款银行和卡(账)号,不受险种和区域对应经办银行的限制。
新生儿和准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后,当年医保费可通过“我的南京”APP、“自然人网厅”APP,也可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或到参保缴费登记所在区税务局的办税服务厅,以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含溧水农商银行、高淳农商银行)柜面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