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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南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00:49:35
The Beginning

  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1.南宁市户籍非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本市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3.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

  4.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示例:

  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20年度集中征收期

  缴费年度:2020年

  缴费标准:250元(政府补助部分无需缴纳)

  待遇享受日期: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年度:2020年

  缴费标准:800元(个人缴费250元+政府补助550元)

  待遇享受日期:次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21年度集中征收期

  缴费年度:2021年

  缴费标准:280元(政府补助部分无品缴纳)

  待遇享受日期: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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