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基础养老金按政府公布的标准计发,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发1%。
其中,下列待遇领取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按省最低标准计发,待本市缴费年限与领取年限合计满5年后,再按市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发:
1.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户籍迁入本市不满5年,且年满60周岁的;
2.2015年1月1日后,年满60周岁,户籍迁入本市不满5年,且本市缴费不满5年的。
拓展阅读: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死亡人员待遇
参保人员或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支付丧葬补助金,且与其他保障待遇的丧葬补助金不重复享受。现标准为2000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