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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天津生态城人才培养和奖励政策一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00:57:25
The Beginning

  【2021天津生态城人才培养和奖励政策一览】

  01、本土人才培养

  对区内人才达到外引人才标准的,享受外引人才同样政策待遇(购房补贴、工作津贴和未就业配偶生活补贴除外)。

  对生态城用人单位经培养新达到第1至第3层次人才标准的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

  02、国际化人才培训

  鼓励和支持对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国际化人才培训。按照择优资助的原则,重点资助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外技术培训,对其发生的培训费用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03、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鼓励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对重点领域人才开发项目发生的培训费用,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4万元。

  04、鼓励职业技能竞赛

  鼓励和支持生态城各类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重点竞赛活动一次性给予费用资助10万元。

  05、技能人才培养

  对在生态城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前2名的技能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对在生态城工作期间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证书的人员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奖励。

  06、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鼓励和支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前2名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07、取得职称奖励

  对在生态城工作期间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奖励。

  08、博士后人才补贴

  对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经费补贴15万元。

  09、鼓励人才柔性引进

  鼓励柔性引才,对与生态城用人单位有具体合作项目并产生实际效果的第1至第4层次人才,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

  10、创新评价机制

  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骨干特别是中青年拔尖人才,可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破格申报相应的职称;对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的额定人员,以及在促进生态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贡献突出的各类专业人员,可以越级申报职称。

  11、忠诚奉献奖

  对在生态城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第1至第7层次人才和特色人才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2万元。

  12、延迟退休

  对生态城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群众认可度高的名医、名师和名校长等高级专家,根据区域发展需要和个人意愿,可遵照国家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规定,按程序审核批准后,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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