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母婴保健法》规定,由依法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法定医学证明。其作用是: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凭证。
4、新生儿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5、为户籍机关进行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他须以出生证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父母按住院分娩医院通知,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证时携带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领证人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同时领证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当然,现在也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直接办理。点击阅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