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
4.年龄在18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须2022年3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退伍军人不限学历),专业不限。
5.遵纪守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退伍军人及有城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以及有驾驶证、懂双语、具有计算机、新闻学或文秘专业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5)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招聘计划
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5名。
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4日。
报名地点:三坪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屯坪北路67号)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段志华、朱金丽 0991-3930055
2.应聘者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退伍军人需要提供退伍证明及复印件2份;
(5)《三坪农场城镇管理中心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按附件格式自行制作或向报名联系人索取电子表格)
(6)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需要自行准备所需要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报名。
3.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专业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招聘岗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1.5。
4.面试:
主要考察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必需的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三坪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
5.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入职标准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对进入范围的人员进行政审。
7.公示及录用:
本次招聘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监督电话:0991-3966246
8.聘用和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辞退。
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缴纳社保,聘用后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4200元/月;
工龄补贴:自团场参加工作时间起算,10元/年;
学历补贴:大专:80元/月,本科学历:120元/月。
附件1:三坪农场城镇管理中心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