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档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存档地址: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1号楼3层
存档流程:
1、符合要求的落户人才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具《商调函》 ,持《商调函》到原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出。
2、微信预约存档及档案相关服务办理日期及时间,落户人才可提前7天在线预约办理存档及档案相关服务。
3、办理存档的落户人才需要在网上上报存档信息。
4、落户人才存档需本人携带密封档案、身份证以及离职手续(有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凭身份证或电子存档预约凭单在预约日期、时间内办理存档手续,领取《存档证明》 。(通过机要通道寄送档案的人员,请提前将离职手续放入档案,并在档案寄出的同时在线填报存档信息)。
注意事项:
1、预约的落户人才必须以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在线预约,用非本人身份信息预约成功的电子存档预约凭单视为无效,无法办理存档手续。
2、预约的落户人才可提前7天在线预约电子存档预约凭单,请自主选择业务办理日期、时间,未预约成功的落户人才无法办理业务,请合理安排时间。
3、每日将于0:00发放最新一天(即第7天)的预约名额。
4、同1名落户人才在1天内只能在线预约1次,再次预约需在上一次成功预约的办理日期的下一天。例如:2018年王先生于8月29日在线成功预约了9月4日上午办理存档手续,下一次需在9月5日0点可以开始在线预约9月5日以后的存档名额。
5、预约成功的落户人才必须在预约日期、时间内,本人至现场凭身份证(或手机登录预约系统成功预约的电子凭单)办理业务。电子预约凭单过期无效,请预约成功的落户人才准时办理。
6、预约系统为预约存档、档案日常服务工作的唯一预约渠道,社会上任何倒号、卖号行为属无效,请申办人注意,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