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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的部分,经参保人员本人授权后,可共济给在南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办理方式
1.“我的南京”APP办理
进入“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医疗保险待遇”—“医保个账直系亲属转移”,依次填写真实信息后,根据提示完成转移。
2.柜面办理
参保人员(转出人)本人持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就近至南京市、区社保(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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