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解决群众办实事的难点堵点,进一步促进二手车行业发展,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山东省青岛市作为全国218个试点城市之一自2021年9月1日试点实施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以下简称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举措,进一步方便群众在转入地办理交易过户,无需往返两地,减轻群众负担,更好地促进二手车流通。
转出办理
在转出地进行交易的,新车主应当向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不需要提取机动车登记纸质档案,并在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限内向转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转入。为减少群众跑腿,转出青岛的车辆,新车主可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登记服务站办理转移登记,无需再到车管部门办理。
需特别注意的是:如二手车转入地或转出地不属于试点城市,仍需按现行的跨辖区转移登记业务流程办理,需买卖双方在车辆登记地办理交易、转移登记业务,并需提取纸质档案,然后在30日内到转入地办理转入登记。
二手车交易市场登记服务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