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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租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天津市2021年公租房新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01:54:35
The Beginning

  2021年天津租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一、政策内容

  新政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指提取时在本市有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记录),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是要求职工本人及配偶不能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人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可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条件

  1、职工自开户以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三个月;

  2、承租人本人及配偶在天津市无自有住房;

  3、承租人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4、租赁住房未在市房管部门备案。已备案的且每月房租大于1200元的,请到管理部柜台办理。

  三、所需材料

  职工通过天津公积金app申请的无需提供资料,在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承租人身份资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承租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不提供);

  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夫妻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以下同);

  ③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四、操作步骤(需先下载“天津公积金”App)

  五、资金划转

  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提取资金按季度自动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每季度划转资金不超过3个月的提取金额。因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当季度未足额划转的,中心可在同一申请提取期限内的其他季度划转。

  六、咨询电话:022-12329


THE END

TAG:住房  配偶  住房公积金  天津市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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