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发布了《长沙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认定类
包括现代农业产业领军人才、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工匠、乡村名匠工作室等5个认定办法(含认定目录)。
《长沙市现代农业产业领军人才认定办法》对现代农业产业领军人才的范围对象进行了界定,《长沙市现代农业领军人才认定目录》明确了现代农业领军人才的认定条件,此项业务实行常年申报、季度认定,经认定的一类、二类、三类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可对应享受长沙市B、C、D类高层次人才待遇。
《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范围、认定条件、申报程序和扶持政策等,对认定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新型职业农民的,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将在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优先支持等方面获得扶持。
《长沙市乡村工匠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乡村工匠的界定、认定方式和补助标准,鼓励全市乡村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传统能工巧匠和特色产业技艺技能人才,采取直接认定、评选认定等方式,申报认定初级、中级和高级乡村工匠,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支持其设立乡村名匠工作室。
《长沙市乡村名匠工作室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乡村名匠工作室由经认定的高级乡村工匠领衔,以传承乡村特色技艺技能为重点,全市每年评选认定10家乡村名匠工作室,对认定成功的每个给予5万元的工作经费。
二、补贴类
包括新型职业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青年引才补助、农民大学生学费补贴等3个办法。
《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全市取得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在长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补贴年限5年,标准为参保缴费年度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60%×12%/月。
《长沙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青年引才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对市域内注册登记并引进了35岁以下高校毕业生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贴,按照大专500元/人/月、本科600元/人/月、硕士700元/人/月、博士8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6个月。
《长沙市农民大学生学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主要对2021年1月后入学取得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文凭,以及2021年1月后取得成人高等教育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文凭的市内农村地区居民户口的人口进行学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所交学费的70%。
三、支持类
包括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和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优秀乡村产业人才资助项目评选等3个办法。
《长沙市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和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评选办法》明确了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和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内容,全市每三年将评选10个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给予2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评选10名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给予6万元个人奖励补贴。
《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支持办法(试行)》主要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留学归国人员、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对相关投资超过50万元的符合要求的项目,按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市每年将支持不超过40个项目。
《长沙市优秀乡村产业人才资助项目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每年将评选一次“十佳农业领军人才”“十佳新型职业农民”“十佳农村青年领头雁”“十佳返乡创业银发人才”等优秀乡村产业人才项目,每个项目将给予5万元资助资金。
四、鼓励类
包括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兼职服务和离岗创业、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等2个办法。
《长沙市支持鼓励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兼职服务和离岗创业实施办法(试行)》支持全市范围事业单位在编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好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经批准可进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增值服务,兼职期间待遇不变,并可在兼职单位取得合法报酬、奖励或股权激励;同时,支持农技人员离岗创办、领办、联合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发放基本工资,继续享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晋升薪级工资等权利,离岗创业时间累计不超过6年。
《长沙市鼓励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实施办法(试行)》主要鼓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退休人员,采取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农支教支医,担任科技特派员、党建指导员等方式,返乡下乡服务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