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园区、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可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贴,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本项补贴由市、镇按8:2比例分担。
补贴对象
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工作单位
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就业
到镇街(园区)、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
注: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申请条件
毕业2年内
不限户籍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
提交资料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复印件,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补贴期限
一次性领取3000元
补贴的申领受理期限为补贴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即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