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最新《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职工与缴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至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公积金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为封存或托管状态的,可向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出至外省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公积金中心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不得办理该业务。
以往消息
办理条件:
职工缴存状态为正常,且连续缴存满6个月,资料齐全,即可申请。
办理材料:
1.职工申请应提供:
(1)填写《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2.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的,单位经办人申请应提供:
(1)《成都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2)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到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原件核验事项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至中心服务大厅。
第二步:受理:柜台受理岗进行受理,初审。
第三步:审查:柜台复核人员进行审查,审批。
第四步:办结:准予办理的,打印回单,不准予办理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3:00; 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7:00
备注:蒲江、大邑、金堂、崇州、都江堰、青白江、邛崃、彭州、新津服务大厅执行预约制延时服务。;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街道-28号,
详细地址:
城中服务大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大厦2楼1-16号窗口
城南服务大厅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1楼1-10号窗口
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1-6号窗口
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群众惠民服务中心北侧一、二楼1-6号窗口
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体中心三楼5-8号窗口
其余服务网点地址详见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c115654/fwwd.shtml。;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12329,
窗口咨询方式:服务网点咨询台,地址详见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c115654/fwwd.shtml,
网上咨询地址: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c115726/wyly.shtml,
其他咨询方式: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28-86279099,
窗口投诉:服务网点,地址详见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c115654/fwwd.shtml,
网上投诉:http://12345.chengdu.gov.cn/deptWrite?organ_id=1352,
其他监督方式: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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