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征收方式和征收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采取社保医保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征收的模式,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办理登记、选档等业务,缴费人按月或者按年向税务部门缴费。
如果您已办理过参保登记并已完成选档操作,可以直接通过税务部门的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重要提示】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前,请您务必先通过社保部门的原有渠道(各地社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吉林掌上社保APP、可办理核定选档业务的商业银行窗口、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核定选档操作后,方可通过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业务。
如果您想在缴费前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或调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周期,请您先到社保、医保部门指定渠道办理变更后,再通过税务部门的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如果您尚未参保,请先通过当地社保、医保部门指定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和选档操作。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渠道
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的多元化便利缴费渠道,提供更优质、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的缴费服务。
支付宝缴费
(一)用支付宝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进入小程序后请按提示完成注册,下次登录即可免验证直接登录。
“吉林税务”支付宝小程序二维码
(二)缴费进入缴费页面后,点击“社保缴费办理”:
在信息填写页面,若为本人缴费,可直接选择“下一步”:
若为他人代缴,在本页选择“他人”,并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后,选择“下一步”:
选择想要缴费的险种:
点击“下一步”提交信息后:
1.系统会自动显示待缴金额
也可选择缴费人的特殊缴费信息,提交并缴费:
点击确认缴费按钮并支付金额:
(三)查询可通过“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功能,查询缴费记录和缴费状态:
温馨提示
请在缴费时认真核对缴费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缴费险种、参保地点、缴费金额,避免因错缴、漏缴影响及时享受待遇。
此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权益记录、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以上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或统筹区内医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缴费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