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东莞将对困难群众按照212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期暂定两个月。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1)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6%,将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已治愈麻风病人、残疾人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困难群体,按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