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可通过“i莞家”公众号、“莞家政务”小程序,任意选择全市犬只备案点,填报相关资料后预约,按预约时间携带犬只至犬只备案点现场办理。之前已备案的犬只不需重新备案。
群众/单位(使用单位授权人员账号)通过微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东莞市 i莞家 公众号或小程序进行预约,以东莞市莞城街道为例。现将操流程演示如下:
1、选择预约日期以及时间段,点击【确定】
2、进入信息填写界面,进行信息自检,选择对应的办事情形项,相关材料准备及在线表单填写,完成后点击【我要办理】,即可预约成功。
3、上传所需的相关电子材料,点击【保存提交】,出现预约成功二维码,即完成预约。(预约办事二维码可在个人中心【我的预约中进行查看】)
文明养犬,让您的爱犬成为大家的朋友,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提醒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当您想携带犬只出门前,请给犬只戴好犬牌或携带纸质《犬只备案登记表》回执,为犬只戴好犬绳(长度两米以内)、准备好捡拾犬只粪便的纸袋及犬只的嘴套或口嚼。
二、携带犬只乘坐公用电梯、上下楼梯遇到行人时,要收紧犬绳,并将犬只贴紧于自己身体内侧,将犬只与行人隔开(犬只装入笼内或者袋内的除外)。
三、携犬出门应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尽量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地。如犬只经过或滞留的地方人流量较大,人群密集,要马上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嘴套并收紧犬绳(犬只装入笼内或者袋内的除外)。
四、携带犬只外出时,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要立即清除犬只的粪便等排泄物。
五、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在车内约束好自己的犬只。
六、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应约束犬只,禁止狂吠扰民和攻击行为。
七、不得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携带犬只。
八、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法定(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及约定的禁止进入区域(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和时间段;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和时间段;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其管理的场所内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和时间段。)
九、养犬人不得遗弃犬只,任何人不得虐待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