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口
手机e福州APP,打开e福州搜索“户籍”,点击“户籍户政”-“国内出生落户”。
申请条件
1婚生出生户口登记(持出生证)
2.非婚生子女随母亲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持出生证)
3.非婚生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持出生证)
4.父母已离婚随有抚养权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持出生证)
注意事项:微信只支持持《出生医学证明》申报的业务,未持《出生医学证明》的出生户口登记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窗口咨询和申请。
申请材料
1、婚生出生户口登记(持出生证)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结婚证》
③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其中一方是军人的,军人一方应当提供军人工作证件)
④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⑤书面申请
2、非婚生子女随母亲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持出生证)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母亲《居民户口簿》
③母亲《居民身份证》
④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
⑤书面申请
3、非婚生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持出生证)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亲《居民户口簿》
③父亲《居民身份证》
④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
⑤亲子司法鉴定书
⑥书面申请
4、父母已离婚随有抚养权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持出生证)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离婚证》
③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④落户方《居民身份证》
⑤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⑥书面申请
经办流程
第一步:E福州申请
国内出生登记(持出生证)申请,填写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出生登记的姓名应跟《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一致,除姓氏外,名字用字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
2、出生日期应为《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出生日期。
3、材料信息大小限制为不超过1M的jg格式文件。“样图”栏,为上传文件的样图。点击文件上传,选择所需的材料图片进行上传(可直接拍照上传,可选择多个文件)。
4、带*号的为必填项目。
第二步:审核审批
1、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进入审核阶段。
2、如果条件不符合,APP消息中心会通知不予办理的原因,业务终止。
3、如果材料缺失或拍摄不规范,APP消息中心会通知申请人补充、完善材料。
4、审核、审批通过,APP消息中心会通知申请人携带所有电子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办事窗口进行办理。
5、审批不通过,E福州会告知申情人审批不通过原因。
第三步:办理
申请人须带上所有申报电子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办事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APP消息中心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窗口办结。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后12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