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南婚假规定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日。
国家规定的婚假为3天,所有海南省的婚假有13天。
海口结婚登记条件
(一)、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结婚登记;
(二)、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烟登记处办理登记;
(三)、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四)、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六)、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