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对夫妇至少一方具有西安市户籍的孕妇和新生儿,在西安市辖区外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同类项目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收费票据和筛查结果报告单在户籍地区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按补助经费标准给予补助。区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做好登记并复印留存有关材料。
对经医生评估,按照技术规范不适宜进行唐氏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血清学筛查,而需要进行产前诊断的孕妇,在取得产前诊断结果后,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西安市母子健康手册》、收费票据和产前诊断结果报告单在户籍地区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按产前筛查补助经费19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区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应收取免费服务券,做好登记并复印留存有关材料。
哪些人能参加免费筛查?
1.夫妇至少一方具有西安市户籍(不含西咸新区);
2.夫妇非西安市户籍但女方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孕妇及其新生儿,都可享受西安市免费“两筛”服务。
参加检查流程是什么?
1.领取明白卡。在现有《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手册》或《母子健康手册》中加入《陕西省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明白卡》,服务范围内的孕妇持身份证(或居住证)在医疗保健机构首次产检建档时,医疗保健机构发放《明白卡》并充分告知。
2.免费产前筛查。孕妇持《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手册》或《母子健康手册》,
在孕15—20+6周到承担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免费产前血清学筛查服务,
在孕16—24周、30—34周到承担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各享受一次免费常规超声检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