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年3月1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对于职称人才的规定:
一、继续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政策
➤中心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人才落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市(区、市)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市人才集体户。
其中条件之一:技术技能人才,包括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二、大幅放宽城区和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
➤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
➤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与中心城区落户政策相同,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