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山东省公安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自2021年11月26起,正式启动居民身份证首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户籍类证明出具和新生儿落户四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申请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就近派出所申请,受理地派出所复用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后提交所属县级公安机关制发。有条件的派出所可以当场制发。
受理范围: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
受理地点:包括全省范围内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