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是否收取费用?
答:本市公安机关免费为群众登记上牌。
能否委托他人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答: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代办人必须年满16周岁,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登记上牌需要携带哪些身份证明?
答: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军官证、台胞证、港澳台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等有效证件。
天津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电动自行车,如何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及3C合格证,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购车情况说明、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前往公安机关的登记上牌点位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电动自行牌照、行驶证(IC卡)丢失或毁损怎么办?
答:已申领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如果电动自行车牌照、行驶证(IC卡)丢失,车辆所有人应到案发地所属派出所报案后,及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受案回执到原发证地公安机关补办电动自行车牌照及行驶证(IC卡);电动自行车牌照、行驶证(IC卡)毁损的应持原牌照及行驶证(IC卡)到原登记机关重新办理,并交回毁损牌照和行驶证(IC卡)。
在外地已安装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如果想换天津市的电动自行车牌照,需要哪些手续?
答:悬挂外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要换成天津市的牌照,应首先在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官网“电动车上目录系统”查询车辆是否在天津市电动自行车上目录系统内,如果在上目录系统内,应先行在登记地注销牌照信息,再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及3C合格证到所属公安机关申领天津市电动自行车牌照,如果不在上目录系统内,天津市公安机关不给予登记上牌照。
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丢失,是否给予登记上牌?
答: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丢失,申请人首先需到原购车商店补办发票、收据或由商店出具相关证明,如果无法补办上述材料,需提供本人书面说明,保证其车辆来源合法,签字后可以登记上牌。
车架号、电机号模糊不清如何办理?
答: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文件要求:“车架号(整车编码)刻制不得影响电动自行车强度且易于观察和读取的部位、电机号应当永久性刻制在电动机外壳上。”此规定是电动车新国标的强制性规定,符合3C的电动自行车不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若电动自行车存在车架号、电机号模糊不清的问题,公安机关不给予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