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年3月15日,青岛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可申请落户青岛。办理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3.本人或者近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所凭证【点击查看】;或者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亲属关系材料;【】
5.同意落户声明。
其中,省外人员应当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