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租房落户办理条件
在青岛本市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在城区(城阳区、即墨区、西海岸新区)稳定居住(租赁房屋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依次在城区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或稳定居住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租房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凭证;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
4.户主和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以及签字捺印同意迁入落户的声明;
5.亲属关系材料。
在办理落户时应当核实本人稳定就业情况。
注: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就目前政策,近亲属落户仅限于居住落户和在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含租赁房屋)随迁落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