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年3月15日,青岛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该意见,青岛最新的技术技能人才落户条件如下:
技术技能人才,包括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关于技能人才方面,这次政策有以下变化
将初级工纳入人才落户范围,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的,取消必须有接收单位限制,在中心城区落户降低缴纳社保年限条件,在城区落户取消社保年限限制。
注:中心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区指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