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参保单位已按上年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完成缴费的,需重新计算自2021年5月起的缴费金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差额。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127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84元/月。
二、参与基数调整的人员范围
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缴纳的,需缴纳差额,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