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年度基数调整相关操作步骤:
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开始,2021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0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45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280(从2021年8月起开始执行)。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办理缴存基数调整,请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因特殊情况延迟调整的应从2021年7月开始补缴。年度基数调整有关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单击 “归集业务”―“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直接点击“提交”按钮,下载本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按柜面办理要求核对本单位基本信息、职工个人信息,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不做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直接调整,会显示单位基数调整没有“制单”)
2、按职工个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并将基数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如职工对此次调整无异议,单位按新缴存基数制作年度基数调整表格(表格样式可通过“归集业务”―“基数调整”菜单点击“导出”按钮下载)。
3、单击 “归集业务”―“基数调整”,单击“导入”按钮,导入年度基数调整表格(表格只有四列:账号、姓名、老基数、新基数,且不能包含空格,不然会提示有非法字符),提交打印受理回执后再次提交,完成本年年度基数调整。
整体基数平调或者下调的,按照南京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文件具体要求携带材料到缴存银行柜面办理
如当年已办理过年度基数调整但缴存基数仍低于2280的,可以在网厅再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