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电子客票后,旅客出行在购票、进站乘车、退改签等环节将发生一些变化,主要体现在:
购票环节:
旅客通过铁路12306网站(含手机客户端)购票时,可自行打印或下载“行程信息提示”;
旅客通过车站窗口、自动售票机购票时,将收到铁路部门提供的“行程信息提示”。
“行程信息提示”仅作为乘车提示信息,不作为乘车凭证。
进出站环节:
旅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可自动识读证件时,可凭购票时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通过自助闸机完成实名制验证、进出站检票手续;
旅客持户口本等不可自动识读证件时,可凭购票时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通过人工通道完成实名制验证、进出站检票手续。
乘车环节:
旅客须按购票信息显示的车厢号和座位号就坐。遇列车工作人员查验车票时,旅客应出示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申请退票、改签:
旅客如需退票、改签,使用电子支付方式购票且未领取报销凭证的,可直接在铁路12306网站办理;
如已领取报销凭证或使用现金购买电子客票,也可先行在网上办理退票,于180天内到任一车站完成退款等相关手续,一并交回报销凭证。
办理报销凭证:
旅客如需报销凭证,可于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凭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含自动售取票机、代售点窗口)打印;超过30日的,旅客可联系铁路12306客服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为了更加方便办理行程变更手续,建议购买电子客票的旅客尽量使用电子支付,如需报销,尽量在行程结束后领取报销凭证。
有关电子客票实施的详细信息,旅客朋友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相关车站公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