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领时间
南开区于2022年5月5日正式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申领工作。
二、申领对象
1.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
三、申领地点
1.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3.非本市户籍常住天津市的,凭本人常住证明(天津市居住证或房产证)可向常住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户籍地省份发放或者本市发放的优待证。
四、申报材料
1.退役军人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五、办理方式
为避免人员聚集,带来疫情风险隐患,请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支持配合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先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电话预约,按约定时间现场办理;行动不便的可预约上门服务。
六、政策咨询
您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点击“公开”––“政策”––“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阅读了解相关政策,也可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