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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青岛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所需材料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06:30:23
The Beginning

  租房提取所需材料

  提示:支持电子证照。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可通过“爱山东”APP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办理业务及咨询。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点此下载

  (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 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外,职工本人应在相关事项予以签字确认:

  (1)委托已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2)委托本人直系亲属办理的,代办人应提供关系凭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凭证原件;

  (四)职工实际年房租支出超过8400元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房租发票原件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职工及配偶每月合计最高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2500元。

  拓展阅读>>>

  租房提取的额度

  1、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2、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职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不超过2500元。

THE END

TAG:原件  职工  身份证  凭证  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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