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入学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区三晋英才、区人才库中的博士及以上学历、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紧缺人才和对迎泽区有重大贡献的人才。
二、服务单位
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服务方式
(一)对高层次人才子女愿意随其来迎泽区就读中小学的,可在首次入学时一次性选择中小学就读,或按照就读者父母的意愿优先安排到区属公办学校就读。(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一般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情况中途插班就读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就读者意愿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可按新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申请就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初中各年级的,按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四)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的,按照本人意愿,区教育局安排在区属当地幼儿园就读,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就读区属民办幼儿园的,由区教育局负责联系协调,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四、服务流程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由学生家长提出拟就读中小学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由区教育局协调办理相关手续,相关学校积极做好接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会议的文件精神以及人才政策。体现主动服务意识,提升教育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办事效率,统筹教育资源,安排好人才子女入学。(二)加强服务管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情形的,按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结相关手续,任何学校、部门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费用。
(三)加强人才关怀。高层次人才子女在迎泽区就读期间,享受本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相关学校要在思想品行上积极引导,在学业上严格要求,在生活上关心照顾。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教育局商议妥善处理。
中共太原市迎泽区委组织部
太原市迎泽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