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最新消息:!
2020年2月25日,南京市公安局会同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 。
《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于201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继2019年顺延文件有效期一年后,今年我市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实施,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符合,可以直接通过人才落户方式落户南京。
办理地点:
申请人向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
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或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
或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向房屋所在地、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单位集体户所在地的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向市公安局设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级户政办理窗口申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
南京人才落户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