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国务院部署和民政部通知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起,南京市各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开始受理省内跨市、跨省办理结婚登记。
一方有南京户籍:
有南京户籍的居民可在南京全市范围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021年6月1日起,南京将作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为期两年。
皆非南京户籍:
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