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以上中小微企业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给予以工代训补贴。
其中,结班时未取得高一级职业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600元的70%给予补贴,若结班后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考取高一级别职业等级资格证书按照两种方式择一给予补贴:一是证书补贴标准高于1800元(每月600元,3个月共计1800元),按照证书补贴标准落实补贴;二是证书补贴标准低于1800元,按照1800元标准落实补贴。
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对象享受补贴期限须在劳动合同期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联系人:强莉
电话:86223100(电话繁忙请耐心拨打)
地址:太华北路北延伸线16号,未央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服务中心四楼培训部
注意事项
1.未央区此项工作指标为7000人,报满后停止报名。
2.参训企业以工代训培训结束后,须在1个月内申报补贴资料,过期不再受理。
3.符合条件的职工只能享受一次以工代训补贴,已经参加过2020年度以工代训的职工不得重复享受。
4.中小微企业:参照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名单>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71号)和《关于调整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138号)所列企业确定,其余可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5.停产停业:内部通知、防疫验收报告、承诺书等。
6.受疫情影响的五类行业:依据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认定。
7.承担十四运建设项目:依据相关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认定。
8.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参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36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