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22年3月23日
【核酸政策】
所有外地来宁返宁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抵宁前或抵宁后必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等,如有隐瞒不报、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任。近7天内外地来宁返宁人员要主动配合社区、单位做好排查管控。
【隔离政策】
对有高、中风险地区或参照高、中风险地区管理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4、7、14、16、21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其他市外来(返)宁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并于第1、2、3、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于入境人员,落实“14+14+28”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健康监测+28天跟踪健康监测。14天集中隔离期间,于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后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于第2、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后,28天跟踪健康监测期间,需进行6次核酸检测,即前两周每周第3、7天一次,后两周每周一次。
拓展阅读: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
1、同一房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直接照顾者或提供诊疗、护理服务者;
2、在同一空间内实施可能会产生气溶胶诊疗活动的医护人员;
3、在办公室、车间、班组、电梯、食堂、教室等同一场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4、密闭环境下共餐、共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娱乐服务的人员;
5、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6、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1米内)人员,包括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
7、暴露于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人员;
8、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