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及提供材料
第一次招生:
招收青特城业主的适龄幼儿。
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父母双方身份证;②户口薄(索引页、幼儿本人页)③幼儿医学出生证明。④房产证(或网签证明、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集体产权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交费票据)。
第二次招生:
在完成第一次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接收青特城租房业主的适龄幼儿。
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 父母双方身份证;②户口本(索引页、幼儿本人页);③医学出生证明;④租赁合同。
第三次招生:
在完成第二次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接收幼儿园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随迁子女。
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父母双方身份证;②户口本(索引页、幼儿本人页);③医学出生证明。④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居住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6个月,时间截止为2022年5月31日。⑤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按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时间截止为2022年5月31日。⑥有私有产权住房的,可不提供父母在我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无私有产权住房的,以上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三、报名时间
第一次招生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
第二次招生报名时间: 2022年7月3日 上午8:30—11:00
第三次招生报名时间: 2022年7月3日 下午13:30-15:30
四、招生地址
青特城幼儿园
五、录取办法
第一次报名:直接录取。
第二次报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时,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
第三次报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六、温馨提示
1.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无需提前排队。 2.报名时限1名家长,无需携带幼儿。 3.报名时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将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4.抽签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将邀请教委办、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团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5.疫情期间,请家长来园报名时提前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测量体温,保持一米安全距离,自觉做好防护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式有新要求会提前告知,请关注幼儿园公众号)。
报名电话及联系人
0532-80969996(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