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云阳县无症状感染者1,系云阳县确诊病例1的同车人员,3月27日与云阳县确诊病例1从市外自驾出发,于3月28日返回云阳县,按当地社区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3月29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活动轨迹:
3月28日
10:50 与29日公布的云阳县确诊病例1自驾从市外抵达云阳高速出口;
10:50—11:02 自驾抵达云阳县双江街道紫金庄园门口;
11:02—11:35 从双江街道紫金庄园门口乘坐出租车(渝A1800T)到云阳县人民医院北广场;
11:35—11:57 云阳县人民医院北广场核酸采样(1号采样窗口);
11:57—12:07 从云阳县人民医院北广场乘坐出租车(渝A3T403)返回紫金庄园门口;
12:07—次日3:30从紫金庄园门口自驾入住蓝湾丽呈酒店后未外出(至17:30均与确诊病例1同行)。
3月29日
3:30—4:00闭环转运至花千谷大酒店集中隔离点;
4:00-10:30 在花千谷大酒店集中隔离点隔离;
10:30 闭环转运至云阳县人民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请广大市民对照以上活动轨迹,加强自查。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该病例有轨迹交叉或有接触的,请主动向社区(村)报备,提倡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减少外出和与家人近距离接触,并及时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检测(首次检测后间隔24小时做第二次),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报告社区(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活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