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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退休职工如何用app提取省直住房公积金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16:55:16
The Beginning

  办理流程:  

  1、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

  2、点击首页“公积金”进入

  3、点击“江苏省直公积金提取”

  4、点击“进入应用”

  5、点击“确定”后进入

  6、点击“销户提取”

  7、选择提取原因“离休、退休”,填写手机号

  8、上传以下资料影像并提交中心审批:

  退休提取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THE END

TAG:住房公积金  职工  账户  余额  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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